成都高校畢業生5年內成功創業將獲10000補貼
800元
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800元
10000元
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成功,按項目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50000元
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戶企業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將獲哪些政策支持?記者昨日從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成都已出臺有關“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其中明確,畢業5年內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首次成功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將按項目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提示>>>
2013年1月1日前辦理營業執照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按原標準執行。2013年1月1日后辦理營業執照,已按原標準兌付一次性創業補貼的,可申請補發差額。
一次性創業補貼1萬元
根據《關于印發成都市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補貼對象為畢業5年內在成都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首次成功創業(自辦理《稅務登記證》之日起,有連續3個月的納稅記錄,本人首次申報創業補貼)的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市戶籍)。補貼標準為: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成功,按項目給予10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持續經營1年以上的,按項目再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2013年1月1日前辦理營業執照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按原標準執行。2013年1月1日后辦理營業執照,已按原標準兌付一次性創業補貼的,可申請補發差額。
《通知》對于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也進行了規定。具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市戶籍,畢業5年內)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就業社保服務站提出申請,按規定程序向經辦金融機構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貸款總額不超過1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2年。
吸納就業也將獲得獎勵
創業高校畢業生吸納就業也將獲得獎勵!其中,畢業五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市戶籍)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首次創辦的企業,錄用城鄉勞動者(含非本市戶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在領取營業執照3年內,向創業項目稅務登記所在區(市)縣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申請一次性創業吸納就業獎勵資金。補貼標準為,按企業申報時前一個月實際錄用在崗并為其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人數,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單戶企業獎勵總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
2013年1月1日前辦理營業執照的,一次性獎勵按原規定執行。新增吸納城鄉勞動者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向創業項目稅務登記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遞交創業補貼申報材料。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受理申請材料并進行初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審核后,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資金劃撥意見。
財政部門按規定將補貼資金劃撥到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就業專項資金支出戶,就業服務管理機構直接撥付給創業者。
見習有基本生活補貼
《通知》還規定了若干實施細則,比如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求職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等。就見習基本生活補貼而言,補貼對象為吸納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市戶籍)參加就業見習的企業(單位),補貼標準為:見習期限為3至12個月,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為每人每月800元。小型微型企業吸納就業社保補貼主要針對市域內小微型企業吸納2013年度或2014年度高校畢業生(含非本市戶籍)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招用企業期限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是指成都市戶籍且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畢業生,畢業后3年內從事靈活就業,按規定辦理就業登記,并以個體身份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求職補貼則是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800元/人的標準給予補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