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警惕!避開這些“求職陷阱”
今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874萬人,同比增加40萬人,規模創歷史新高。往年的三四月份,正是找工作的關鍵時刻,今年受疫情影響,許多現場招聘會開不了,勞動力市場需求減少,給高校畢業生求職帶來困難。對此,各地各部門相繼出臺措施,開拓渠道,為畢業生早就業就好業創造條件。

求職不易,定要警惕,正值“金三銀四”的求職高峰,大家努力收獲offer的同時,也要小心“求職陷阱”,避開套路和騙局。求職過程中常見的“坑”有哪些呢?
借招聘騙取個人信息
販賣個人信息的招聘公司會在網絡上發布虛假的招聘信息,從而在求職者投遞的簡歷中獲得個人信息。畢業生在看到招聘信息時,一定要查詢該公司相關信息,判斷公司的真實性。同時,簡歷上的部分個人信息如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通訊地址等,不用寫得過于具體,重點放在工作經歷上。
招聘收取各類費用
虛假招工者以體檢費、培訓費、押金、手續費等名義向應聘者收取錢款,待錢財積累到一定數量便人去樓空。大家遇到此類情況,應保持警惕,查證企業的資質和真實性。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如果企業要求員工在上崗前提交保證金,或者培訓費用,員工應該予以堅決拒絕。
扣留個人重要證件
一些企業以單位需要審核等理由要求應聘者提交重要證件原件,并聲稱暫時由單位保管。不管是身份證,還是學位證、畢業證,單位都是沒有任何權利扣留的。不管以什么樣的理由,證件原件都不要給任何企業保管。證件只是作為招聘企業核實求職者身份和成績的標準,正規企業是沒有必要保留求職者原件的。
只簽就業協議不簽勞動合同
一些就業單位只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后的勞動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避開“求職陷阱”,防止被騙上當,大家還可參考以下幾點:
一是盡量選擇與正規的專業網站進行合作。求職者無論是應聘還是發布求職信息,都應當將運作時間長、經營規模大、信譽度好的正規專業網站作為首選目標。
二是要仔細甄別網上招聘信息,特別是一些來歷不明、情況復雜的信息,不要盲目輕信。
三是實地應聘過程中要善于分析、隨機應變。比如,對于一些自稱招聘者的人員,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正常招聘一般不收取各種名目的費用。一旦出現異常或者發現是騙局,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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